拉美国家(包括墨西哥、中美洲、南美洲和西印度群岛)高速增长的贸易需求引领着新的外贸增长,拥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在整个贸易过程中,目的港客人弃货一直是国际贸易中让发货人相当头疼的问题,不单单货物有可能被海关销毁拍卖,自身要蒙受一定的仓柜租损失,处理不好还会影响到未来跟船东之间的合作关系。特别是在经济及法制相对不完善的拉丁美洲地区,我们更加要提高警惕。
Chile(智利)
货物抵达之日起,收货人有90天的时间安排清关提柜。超过期限后,船公司有权提请海关拍卖以抵扣成本。
Guatemala(危地马拉)
货物抵达之日起,收货人有20个工作日时间安排清关提货,若超过此期限,货物将被宣布弃货并且海关有权将其拍卖。
Honduras(洪都拉斯)
货物最长存放期限为3个月,在此之后,货物将被宣布弃货并按照当地法律公开出售。
CostaRica(哥斯达尼加)
货物抵达之日起,客户有15天时间向海关提出清关,若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海关将会对其加以每天100卢比的罚款。如果长期无人认领,货物将会按照政府规定进行拍卖。
Dominican Republic(多米尼加)
货物抵达之日起超过180天,海关有权对货物进行充公,以抵扣部分关税及仓储费用。
Trinidadand Tobago(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货物抵达后超过6个月未提领将会被海关拍卖。
ElSalvador(萨尔瓦多)
货物抵达之日起,收货人有20个工作日时间安排清关提货,若超过此期限,货物将被宣布弃货并海关有权将其拍卖。
Belize(伯利兹)
货物抵达超过3个月后将被视为弃货,收货人仍有7天时间确认是否对货物有意,超过之后目的港代理有权要求海关批准拍卖以抵扣部分船东及仓储费用。
若发生收货人迟迟不提柜的情况,一定要持续追踪收货人并积极配合船公司做好相应对策,尽可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
适用人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的企业
被保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保险责任: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申报进口货物所涉及的海关税款,如未按海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申请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赔偿投保人应缴的海关税款及其滞纳金 海关税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缓税利息等项目。
产品优势:
无须使用授信额度,无业务保证金
可用作企业增信手段,提供先通关后缴税的通关模式 准入门槛底,接受小微企业的投保业务需求